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北京科技大学高等工程师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就2024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内容为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选聘条件

原则上,聘用对象应为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2.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和处分等。

3.身心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三、待遇政策

受聘人员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的,配套政策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或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存放时间以合同为准,超过24个月应迁回生源地)。

2.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或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时间以合同为准,超过24个月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解除或终止科研助理合同后,原受聘人员应及时将存放在校的户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由学校安排集体宿舍住宿,期限同合同期,收费标准根据住宿位置按照学校现行住宿收费标准执行。集体宿舍按总量控制,依合同签订时间为安排依据。

5.本科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可选修本校研究生阶段课程,考取本校研究生后可参照本硕贯通培养实施办法管理。

6.科研助理不享受合同约定之外的福利待遇。

7.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简历接收邮箱:gongchengshi@ustb.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5

2.学院根据岗位需求及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

3.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面试、政审和综合考察。

4.人事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接收人选。

                                                   高等工程师学院

                               2024618

版权所有©北京科技大学高等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