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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工程师学院关于举办第九届 《发现生活之美》摄影大赛的通知


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金秋的微风和煦轻柔,金秋的蓝天白云飘逸,金秋的田野遍地金黄。在这样美丽的季节里,学院一年一度的摄影大赛拉开帷幕,现就活动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赛人员:高等工程师学院全体师生

二、活动日程:
1、10月8日——10月23日 : 作品征集阶段
2、10月26日——10月30日 : 优秀作品评选

3、11月3日——12月30日 : 优秀作品展览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内容必须合法,不得抄袭、盗用,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不得涉及诽谤、色情、暴力,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 作品规格:6英寸以上照片。请在作品背面用工整的中文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作品名称。每人限交2张。(截至2022年10月23日)。

3.本届摄影大赛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拥有永久使用权(包括用于画册、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4.凡在知名媒体或国家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参与评奖。本届大赛的专家评审视为最终评奖决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本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四、奖项设置

教工组和学生组作品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参与奖,并为获奖者颁发奖品。

高等工程师学院

2022年0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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