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招聘2023年度科研助理5名,现就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内容为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选聘基本条件
原则上,聘用对象应为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科研助理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和基本科研素养。
2.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和处分等。
3.身心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三、岗位需要
工作任务 |
任职条件 |
是否要求应届 |
负责人 |
辅助进行科研工作 |
本科学历,工科专业背景 |
是 |
苗胜军教授 |
辅助进行科研工作 |
本科学历,工科专业背景 |
是 |
张海君教授 |
辅助进行科研工作 |
本科学历,工科专业背景 |
是 |
刘征建教授 |
辅助科研及实验室管理 |
本科学历,工科专业背景,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竞赛经历经验 |
是 |
王旭研究员 |
辅助科研及财务管理 |
本科学历,工科专业背景 |
是 |
王旭研究员 |
四、待遇政策
2023届本科毕业生受聘担任科研助理期间,配套政策如下:
1.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或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存放时间以合同为准,超过24个月应迁回生源地)。
2.北京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档案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或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转递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时间以合同为准,超过24个月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解除或终止科研助理合同后,原受聘人员应及时将存放在校的户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由学校安排集体宿舍住宿,收费标准根据住宿位置按照学校现行住宿收费标准执行。集体宿舍按总量控制,依合同签订时间为安排依据。
5.本科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可选修本校研究生阶段课程,考取本校研究生后可参照本硕贯通培养实施办法管理。
6.科研助理不享受合同约定之外的福利待遇。
7.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gongchengshi@ustb.edu.cn,报名截止到2023年6月9日。
2.学院与招聘教师将根据岗位需要及应聘者简历、毕业情况进行初筛,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面试、政审和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报送学校。
3.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核通过后,学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方可录用。
高等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6月1日